“砰”!事发福安罗江,斑马线前未礼让,结果……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5-20 20:23:26
2024年9月30日9时5分许,陈某清驾驶闽J9XXXX号小型轿车,从福安市赛岐桥方向沿国道353线往廉首桥方向行驶,行经福安罗江经济开发区三江16路25号门前路段时,碰撞道路前方从右往左沿人行横道步行横过道路的行人刘某梅,造成刘某梅受伤,轿车局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3”即距路口约30米处,瞭望路口情况,开始减速;
“2”即距路口约20米处,近距离观察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横穿道路的,车速降至20公里以下;
“1”即距路口10米处,再次观察确认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正在横穿道路的,主动礼让,车速降至10公里以下,随时做好停车让行准备,有行人通行斑马线时,停车礼让,严禁从行人身前抢行。
来源:福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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