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安市旺家源电子有限公司厂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3日来源:福安市旺家源电子有限公司作者:福安市旺家源电子有限公司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福安市旺家源电子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03 08:00:0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福安市旺家源电子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宁德市福安市组织开展福安市旺家源电子有限公司厂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验收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苏晶晶 1330593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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