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5起!查酒驾,无论多晚,福安交警等你!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2-13 18:29:52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很多人认为过完年

交警应该不会严查酒驾了吧!


别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福安交警
一如既往地在各大路口“等你”


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共查处酒醉驾5起

其中

醉驾1起

酒驾4起


 酒驾不息  曝光不止




2月13日00时20许,龚某岳驾驶贵GPXXXX号小型轿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龚某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0日22时38分许,张某长驾驶闽J3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新华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张某长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张某长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1日20时55分许,张某晶驾驶闽J2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新华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张某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张某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1日21时14分许,彭某银驾驶闽J1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新华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彭某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彭某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月13日00时32分许,刘某驾驶闽JFXXXX号小型轿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是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酒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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