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骑车“炫技”?福安交警:严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8-06 17:56:16
错!
这些行为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而且是违法的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
福安交警一律严查
8月5日,福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年轻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翘头”行驶且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看着十分危险。
通过举报线索及视频监控核查,民警第一时间通知违法驾驶员陈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陈某为未成年人,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责令其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保证今后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绝不再犯。同时,要求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义务,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防护设施较弱,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更不能“耍杂技”。
交警提醒
每个交通参与者
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道路不是秀场
切勿把生命当儿戏
安全文明出行
从你我做起!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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