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福安交警查处8名酒驾司机!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1-03-25 09:21:55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

酒可喝,但是在这件事情上

绝不能犯糊涂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3月23日晚上,福安交警结合辖区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科学安排警力,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整治力度,设置临时检查点,严密路面布防查控,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力。



重点针对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对涉酒驾驶员一律“零容忍”,持续营造酒驾管控的严管重罚态势。


3月23日统一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2起,其中饮酒7起,醉酒1起;其他车辆超员29起;货车类违法5起,超速1起;涉牌涉证37起城市违法126起;其他违法26起。

有些人偏偏不信邪

“我只喝了一点,哪会这么快就醉?”

“哪有那么容易碰上交警……”

“我还很清醒!”

上车、插钥匙、启动、呜呜走~

动作一气呵成

结果


曝光台


案例一

3月23日19时,郑某工驾驶闽JFK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福安市坂中乡亭兜小区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郑某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为80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3月23日19时,蔡某生驾驶闽J58XXX普通二轮摩托行经至新华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蔡某生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3月23日19时,苏某平驾驶闽J16XXX普通二轮摩托行经至新华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苏某平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3月23日19时,李某坤驾驶闽J76XXX普通二轮摩托行经至新华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李某坤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切!记!

切!记!

切!记!


转自:福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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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