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更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对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福安交警坚决零容忍
现曝光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01
5月25日01时00分许,盛某驾驶闽J5XX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福安市富春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盛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5月25日21时22分许,陈某驾驶闽JFWXXX二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下白石镇下岐村下岐路134号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5月25日01时20分许,宋某驾驶浙J9XX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福安市富春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86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5月24日19时50分许,陈某驾驶闽J5XXXX的普通摩托车行经福安市赛岐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陈某准驾不符,车辆逾期未年检,骑车不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驾驶证记23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420元的处罚。
05
5月25日21时07分许,池某驾驶闽JWXXXX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下白石镇下岐村下岐路134号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显示检测结果为 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池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入刑」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