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才子女
入学申报开始啦!
具体哪些人员符合条件?
他们又能享受哪些福利?
答案统统在这里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宁委发〔2017〕8号)、《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安市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六条措施〉的通知》(安政文〔2017〕215号)有关规定,为切实解决人才子女就学问题,营造聚集人才的良好环境,现就2023年我市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
适用条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人员,工作地点必须在福安市辖区内。
2、事业单位人员目前需在岗在聘。
3、企业人员必须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其中,对于符合第七条规定的企业法人不将个人缴纳社保作为必备条件。
4、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人员必须先经过当地纪委、综治、金防等部门会审。
5、原则上,除第一类人才外,子女已有城区“三办一镇一乡”户籍的其他人才,不再受理申报人才子女入学。
提交材料
1、《2023年福安市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底部扫码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子女户口簿;
4、申请人结婚证;
5、申请人子女出生证明;
6、申请人全日制毕业证或学位证;
7、申请人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
9、工商登记证明及近一年个人工资流水银行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申请人为企业高管);
10、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证书(体现聘任岗位);
11、申请人社保缴交记录(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窗口开具证明);
12、其他相关人才荣誉获奖证明材料。
入学安排
一、材料审核
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现场予以扫描留档。由市委组织部联合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局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纪委、综治、金防部门的会审,最终由市教育局对人才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二、统筹安排
1、为提升较高层次人才保障,政策分配名额优先满足第一类对象调配。
2、符合适用对象规定的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 段,可优先安排福安市辖区内学校就读,由组织部和教育局根据 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每人可申报3个就学意向学校供参考 (其中学前教育,第二、三志愿不可填报实幼集团实验园、实验二园、机关园)。
3、引进人才子女报考福安市辖区内普通高中的,享受我市市民同等待遇;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按本人意愿任意选择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4、人才子女需从福安市辖区以外学校转入本市学校就读的, 义务教育阶段按本项第2条原则安排,高中阶段可按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同级学校转学。人才子女已在本市学校就读的,不再安排转学。
5、人才子女入学或转学,所有接收学校不得收取省、市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事项
1、符合本通知适用对象的各类人才,由本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连续三年取消该单位所有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待遇。
2、本通知仅适用于2023-2024学年人才子女入学。
3、申请人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联系地址: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18室);联系人:黄抒捷,联系电话:8988550,逾期不予受理。业务咨询:廖长华,联系电话:6338008。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另行研究解决。
附件:2023年福安市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表
来源:福安组工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