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客”少年偷拍被拒 误疑对方辱骂持械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来源:宁德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宁德网发布时间:2021-03-11 19:29:25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 遇到感兴趣的事物,就拿起手机随手就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拍客”大量存在。可未满18周岁的小杰(化名)的一次“随手拍”行为被对方制止后,因自己一时冲动,误认为对方在辱骂自己,进而持械伤人,把自己“拍”进了管教所! 偷拍邻座引争吵 持酒瓶剪刀伤人 2014年6月10日凌晨1时许,17岁的小杰与朋友来到福安当地的路边吃夜宵。吃夜宵时,平日里就有拍照习惯的小杰,用手机偷拍起了在邻桌就餐的郭某某,不巧这一行为被郭某某发现,双方为此发生口角。 此时,这一过程被郭某某的朋友王某某知道了,王某某生气地想要找小杰理论,“教训下”不识趣的小弟弟,但被郭某某制止了。 随后,王某某与朋友陈某某在附近小卖部买冰棒时再次偶遇小杰及其朋友。期间,王某某与朋友陈某某大声开玩笑,互相逗趣,被“心怀不满”的小杰听到。 “前面的账还没跟你们算呢,居然又敢指桑骂槐地骂我!”站在王某某身旁的小杰误以为两人是在辱骂自己,随即拿起刚刚买的两瓶白酒及剪刀,伙同朋友对骑电动车准备离开的王某某及朋友陈某某进行殴打,分别造成被害人王某某体表皮肤裂伤19.9cm,被害人陈某某面部皮肤裂伤8cm。 生母早逝生父再婚 少年辍学务工性格冲动 近日,该案在福安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杰结伙持械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他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42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又是一位家庭不健全,辍学务工的孩子,其实这样的悲剧都可以避免的。”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小杰获刑与家庭因素有很大关系。据其介绍,小杰在年幼时,其生母已去世。后其父再婚,且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且小杰长期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与家人缺乏沟通,性格较为冲动,这些都为该案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要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一方面需要家庭、学校全方位多角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关心、爱护青少年。另一方面青少年自己要注意培养自己的品德性格,对他人进行拍照时,最好能够取得对方同意,谨言慎行。” 审理此案的法官呼吁。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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