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来源:闽东日报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闽东日报发布时间:2019-07-19 16:48:19
原标题: 关于福建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我省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组织开展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反复酝酿、深入考察,研究提出了拟推荐表彰对象。现将3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5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一、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表彰对象(30名) 1.吴吉仁,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连江县敖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林柳强,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党组成员、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甘肃省渭源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3.许鸿升,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闽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4.陈清洲,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二级高级警长。 5.肖进南,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6.陈少华,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7.叶高发,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泰县岩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珪后村党委书记。 8.郭景良,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永春县达埔镇党委书记。 9.吴美满,女,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融与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10.张素敏,女,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馆长。 11.黄祥丰,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民革党员,三明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 12.陈 静,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13.唐国清,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14.薛吉峰,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平市信访局接访科科长。 15.郑世文,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16.胡雄华,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平市建阳区书坊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17.邱全文,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信访局局长。 18.张田华,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龙岩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19.崔向新,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党委书记。 20.朱 玮,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福鼎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21.孙树群,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2.刘栋钢,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片区开发管理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23.刘才添,男,汉族,199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原一级警员。 24.王高辉,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处长。 25.兰翠河,男,畲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 26.朱海滨,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二级主任科员。 27.方彦国,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处长。 28.吴明华,女,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 29.蔡奋山,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审计厅农林水处二级主任科员,驻安溪县西坪镇龙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30.唐峥嵘,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船轮机长、二级主任科员。 二、第四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15个) 1.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窗口 3.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 4.泉州市水利局 5.三明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 6.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 7.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科 8.南平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9.古田会议纪念馆 10.中共屏南县熙岭乡委员会 11.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女子护学岗中队 12.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13.省商务厅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处 14.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15.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公示时间从2019年7月18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12380 来电来访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接待处室: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来信投递: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政编码:350003) 举报网站:www.fj12380.gov.cn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7日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