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整治违建坟墓系列报道(二)∣城阳镇殡葬改革见真章:“回头看”+强拆除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7-04 11:32:04
为持续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全面打击偷埋乱葬现象,近日,城阳镇从深化宣传“无盲区”、重拳出击拆违建等方面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积极推进移风易俗,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下一步 ,城阳镇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打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攻坚战,共树文明新风!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来源:福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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