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猪肉市场秩序,把好生鲜猪肉质量关,1月9日,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严查“白条猪肉”,切实保障广大市民“肉篮子”安全。
在福星、鑫泰、大鲸等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对猪肉销售摊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在售猪肉是否经动物检验部门检疫合格,经营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要求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并督促市场开办者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猪肉经营户40余户次,现场发现猪肉无检验检疫章且无法提供《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3户,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未经检疫检验猪肉63斤。另对2户“两证”记载名字与经营者不符的,已责令经营者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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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猪肉经营户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农贸市场猪肉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禁止经营未经检疫猪肉产品。经营未经检疫猪肉产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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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广大市民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选购猪肉应当注意:
1.检疫合格有保障。要查看“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相关证章或证章不全的,应避免购买。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12315反映。
2.感官指标细分辨。观察其感官指标是否正常。如表面有一层微干的外膜,有光泽;表面微干或湿润,但不粘手;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
3.冷藏冷冻须及时。购买的鲜、冻畜禽肉应尽快烹调食用。如需临时储存,应用保鲜袋或保鲜膜包装后置于冰箱冷藏,避免裸露并与其他食物混放。
来源:福安市场监管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