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人 | 违规加装车篷,罚款200元!全市严查,马上拆除→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11-10 1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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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了吗?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其中一条表明,非机动车加装车篷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上道路行驶,交警会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知道!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路上就有看到交警用各种方式宣传新规!

骑电动自行车的朋友注意啦

这些行为可千万别再做

宁德交警整理了一份

显见性违法行为的“罚款清单”

快对照自己有没有踩雷

别等被罚款了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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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法律链条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禁止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

(一)加装动力装置;

(二)擅自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功率、电压等功能;

(三)加装车篷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

(四)更改电动自行车认证数据;

(五)其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近日

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

宁德交警以此为契机

持续开展

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宁德交警结合修订后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加装车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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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宁德交警还深入外卖站点、非机动车销售点及学校等场所,面向不同群体,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不断开展修订后《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主题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新规的知晓率,引导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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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谁还把隐患当“便利”

下面曝光近期违规加装车篷

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及时拆除类似违规装置

别让一时的侥幸埋下安全隐患

违法案例曝光




福安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韩赛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溪北洋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韩赛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6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国道104线2156KM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湖滨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车辆类型:电动自行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7日

违法地点:福安市湖滨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违规加装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下一步,宁德交警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

常态化整治违规加装车篷等违法行为

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宁德交警微发布

编辑:王雯秋

复审:陈菁婧

终审:林   衍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