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时
不小心错过出口
应该怎么办?
最近又有一名驾驶人
用错误的方式强行“纠错”
结果……
民警对向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无独有偶
近期在甬莞高速康厝枢纽段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
也查处到一起倒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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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23时59分许,甬莞高速康厝枢纽路段,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错过出口后,沿着主车道向后倒车,随后驶入匝道,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险些与其发生碰撞。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该情况,立即展开调查,锁定违法车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
在高速上错过出口、走错路
应该如何正确应对?
一起来回顾!
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后,不要采取紧急刹车、停车、倒车、强行变道甚至逆行等方式强行“纠错”,不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将错就错”,保持速度继续前行。
车辆错过高速出口后,在保持匀速行驶的同时,集中注意力留意高速公路的指示牌,寻找下一个出口,驶离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
“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在寻找下一个出口时,驾驶人要留意提示标牌,应在提示标牌2.5公里至1公里处就完成变道,变道时正确使用灯光。
宁德高速交警提醒
路口有下一个,生命只有一次
如果在高速路上走错路
切勿急刹、停车、倒车、掉头、逆行
一定要“将错就错”继续行驶
用危险操作“修正”行车路线
等同于在拿生命开玩笑
来源: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