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头街道办事处关于福安溪口7-2号厂房的征收补偿权利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6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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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头街道办事处关于福安溪口7-2号厂房的征收补偿权利人公告


因国道G104线福安程家垅至赛岐赛里段公路工程项目涉及征收福安市溪口7-2号厂房,就该厂房及其征收补偿权利人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安溪口7-2号厂房占地约10亩,建筑面积约4800㎡;其中已被法拍的厂房部分占地3.82亩,建筑面积3948.12㎡(其中部分砖木结构厂房已坍塌),该部分厂房的征收补偿权利人清晰明确。现有福安市阳头街道阳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主张为该剩余部分厂房的征收补偿权利人。
二、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福安市阳头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果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三、在本公告限定的期限内,如未有提出异议或无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支撑异议意见的,本单位将按以上征收补偿权利人进行签订福安溪口7-2号厂房的征收补偿协议,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将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860668826

联系地址:福安市阳头街道富阳路1号


福安市人民政府阳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福安阳头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王雯秋 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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