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领域以案普法(三):整治青山“挂白”持续发力 各乡镇密集开展攻坚执法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11-21 19: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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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安市聚焦整治违规新建坟墓、乱埋乱葬等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出台遏制新建坟墓联合监管机制,创新构建“民政执法+护林员巡查”融合管控模式,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控,推动整治工作精准高效开展,自10月份联合监管机制启动至今,已平毁、深埋违规新建坟墓80余座,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赛岐镇、松罗乡、坂中畲族乡、城阳镇等乡镇单月火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为进一步推动坟墓整治工作,避免青山“挂白”,11月19日以来溪柄镇、松罗乡、潭头镇、穆云畲族乡、溪潭镇、赛岐镇等6个乡镇再次发力,集中开展坟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乱埋乱葬反弹势头,形成强力震慑。同时我市通过优化殡葬服务流程、提升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着力破解群众“逝有所安”难题,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巩固整治成果为核心,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强化日常巡查防控,健全“常态化巡查+动态化监管”机制,严防违规殡葬行为反弹;二是拓宽政策宣传渠道,通过乡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普及文明殡葬理念,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推动乡镇联合执法常态化,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提升殡葬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扎实举措守护绿水青山。

 普法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来源:福安市民政局

编辑:阮珊妮

复审:宋诗莹

终审:林   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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