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电动自行车方便又快捷
越来越多学生骑车上下学
但一些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搭载同学等
违法骑行现象时有发生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富春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
违法地点:富春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违法地点:富春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富春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富春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前进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前进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工业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工业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违法地点:工业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世纪大道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新华中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湖滨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违法地点:湖滨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世纪大道
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须知
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不得逆向行驶;
(六)不得竞速追逐;
(七)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信工具或者单手扶持行驶;
(八)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往往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对危险认知不足,避让危险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学校和家长应多加关注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教育,别等到发生事故时才追悔莫及。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