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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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查
酒驾
醉驾
酒驾曝光
案例一
1月1日13时07分许,陈某安驾驶闽JFXXXX二轮摩托车行经至溪潭镇妈祖庙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陈某安未依法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安处以罚款1300元、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例二
1月1日13时48分许,缪某聪驾驶闽JFXXXX二轮摩托车行经至溪潭镇妈祖庙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缪某聪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1月2日13时许,陈某光驾驶闽JQ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至福安市解放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光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1月2日14时40分许,吴某山驾驶闽J2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至福安市新华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吴某山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1月3日19时56分许,薛某平驾驶闽JAXXXX小型轿车行经至国道228线4372KM+200M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薛某平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驾车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莫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成一句口号,应真正记于心、践于行。同事亲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宋诗莹 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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