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通报1起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违规白条入账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17-05-24 00:05:21

    福安新闻网 5月18日,福建省福安市纪委通报1起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违规白条入账问题典型案例。

    福安市穆云畲族乡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违规白条入账问题。2014年8月,穆云乡溪塔村经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将美丽乡村续建项目列为财政“一事一议”项目,2014年12月底,溪塔村委为争取市财政奖补资金早日到位,时任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及村报账员等人商量后决定虚列工程款支出,制作了4张共计67.5751万元的工程款大额领款白条,与工程其他材料及付款凭证一起交给穆云乡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审核。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对资金收付审核把关不严,将四张无原始凭据的工程领款白条登记入账,并出具相关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2017年5月18日,福安市纪委对穆云畲族乡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上述问题为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集体会计代理中心的管理,强化监督、压实责任,督促履职到位,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安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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