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5年秋季福安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
富春园中、大班招生的通告
根据福安市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园所实际情况,2025年秋季福安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富春园中、大班招生的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科学安排招生指标,全面实行抽号派位原则。
二、报名对象及计划数
中班:年满四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拟招70名,2个班级)
大班:年满五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拟招35名,1个班级)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2日上午8:20--11:30
2025年7月12日下午14:50--17:30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三)抽号派位时间
2025年7月18日
(四)报名地点
福安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五楼多功能厅
四、具体招生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数,先招收和璟小区业主、机关一类单位干部职工和政策规定对象的适龄子女;有剩余指标用于招收第二类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适龄子女,超过剩余指标数则抽号派位;再有剩余指标用于招收第三类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适龄子女,超过剩余指标数则抽号派位;还有剩余指标用于招收第四类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适龄子女,超过剩余指标数则抽号派位。
在招收完以上和璟小区业主、四类机关单位人员和政策类适龄子女后,若还有指标剩余,将剩余指标的80%用于招收城区三个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将剩余指标的20%用于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若这两类对象报名数超过对应剩余指标数时均进行抽号派位。(备注:两类指标若遇小数点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若三办类指标还有剩余则追加给务工类。)
(一)和璟小区业主、机关一类和政策规定对象的适龄子女招生办法
1.和璟小区业主类:业主应为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业主若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应与该业主同一户籍。
具体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若该类对象报名数未超过指标数,经审核确认后录取。
报名需提供材料:
⑴纸质“新生报名表”(贴幼儿1寸照片);⑵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⑶“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两权证”均未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缴交发票三样的原件及复印件);⑷“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⑸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一类:驻地在城区“三街道一镇一乡”(指城北街道、城南街道、阳头街道及城阳镇、坂中乡,下同)的省、宁德市驻韩行政事业单位及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副科级以上单位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和政策规定对象的适龄子女。
具体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若该类对象报名数未超过指标数,经审核确认后录取。
报名需提供材料:
⑴由本单位统一提供“机构编制核编证”的原件及有“机构名称·规格·主管部门、单位地址、干部本人姓名”页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备注:部分省市驻韩单位无“机构编制核编证”的应提供“工作证”或“执法资格证”或“聘任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单位出具的证明(详见附件4模板)。
⑵纸质“新生报名表”(贴幼儿1寸照片)、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策规定对象的适龄子女招生办法
政策规定对象:⑴福安市人才适龄子女;⑵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第36条中的其它对象、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在职森林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⑶烈士适龄子女;⑷见义勇为人员适龄子女;⑸农村特岗教师适龄子女;⑹在福安市工作(学习)或投资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和跟随法定监护人在福安市居住、生活的台籍适龄儿童;(7)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中明确的相关对象。
确认申报:第⑴类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确认;第⑵类现役军人由福安市双拥办确认,《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第36条中的其它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由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审核确认,在职森林消防救援人员由南平市森林消防部门审核确认;第⑶类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第⑷类对象由市公安局确认(⑶⑷类家长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学前教育股申报);第⑸类对象由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第⑹类对象由中共福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确认;第(7)类由相关街道社区有关园所会审确认。
具体办法:以上七类政策规定对象经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将佐证材料于2025年7月9日上交到学园招生处。
报名需提供材料:⑴纸质“新生报名表”(贴幼儿1寸照片);⑵证明材料;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⑷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幼儿出生证明。
(二)机关二类:驻地在开发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单位以及驻地在“三街道一镇一乡”外的省、宁德市驻韩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具体办法:在招收和璟小区业主、第一类机关单位及政策规定对象适龄子女后,剩余指标数用于招收第二类机关单位对象适龄子女,若该类报名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经审核确认后录取,超过则进行抽号派位。
报名需提供材料:同第一类
(三)机关三类:驻地在“三街道一镇一乡”外的事业副科级单位及驻地在“三街道一镇一乡”的事业股级单位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具体办法:在招收和璟小区业主、第一类、第二类机关单位及政策规定对象适龄子女后,剩余指标数用于招收第三类机关单位对象适龄子女,若该类报名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经审核确认后录取,超过则进行抽号派位。
报名需提供材料:同第一类
(四)机关四类:驻地在“三街道一镇一乡”外的事业股级单位在编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具体办法:在招收以上和璟小区业主、三类机关单位及政策规定对象适龄子女后,剩余指标数用于招收第四类机关单位对象适龄子女,若该类报名数未超过剩余指标数,经审核确认后录取,超过则进行抽号派位。
报名需提供材料:同第一类
(五)城区三个街道户籍(城北街道、城南街道、阳头街道)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办法
具体办法:根据招生计划数,先招收行政事业单位类(含政策规定类对象)的适龄子女,若有指标剩余,将剩余指标的80%用于招收三个街道户籍适龄儿童,20%用于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当报名数超过剩余指标数时均需抽号派位,若三个街道户籍类指标还有剩余则追加给务工类。
报名需提供材料:1.纸质“新生报名表”(贴幼儿1寸照片);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要求
(一)招生工作坚持“阳光作业”,招生前在机关儿童学园公众号、学园及富春园门口发布招生通告,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园,对入学条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在机关儿童学园富春园的就读资格。
(三)凡抽号派位上的幼儿未入园的,视为自动弃权,该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入园的,应及时与机关儿童学园富春园对接)。
(四)逾期未登记报名的新生,视同放弃入学资格,机关儿童学园富春园不予保留学位。
六、有关事项
(一)提供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持港澳台身份证及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视其父母户籍及相关证件参加报名。
(二)双胞胎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行选择“两孩一号”或“两孩两号”形式参加抽号派位(备注:抽号时,若“两孩一号”双胞胎抽中号,应当场将原抽号次数减去一次)。
(三)录取新生入园前,应到市妇幼保健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同时幼儿预防接种应完整、补种应及时。
(四)招生咨询电话:
0593—6382748(机关儿童学园)。
附件:1.2025年秋季福安市直属机关儿童学园富春园新生报名表
2.部分省市驻韩单位证明(模板)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