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全国社会救助试点品牌“福泽民生 安护万家” | 社会救助政策知多少(系列案例四)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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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伤)、因残、因学等支出型困难家庭按其家庭收入状况,可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也可将刚性支出发生者单人纳入低保”。


今年2月,松罗乡村民刘某某的家属来到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咨询低保申报相关手续。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详细了解该家庭基本情况。经核查,刘某某一家4口,此前全家生计仅靠刘某某一人务工维持。不幸的是,刘某某突发胰腺癌,患病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高额的治疗费用让家庭不堪重负。配偶全天照料他及两名未成年子女,无法外出就业,家庭彻底失去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工作人员现场梳理申报清单,全程指导刘某某准备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相关佐证,避免群众跑冤枉路,用细致服务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米”。本着“应保尽保、精准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松罗乡民政工作人员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快速完成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2026年4月将刘某某一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有效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为刘某某持续就医治疗提供保障,更切实守护了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和受教育合法权益。同时,工作人员还主动为家属解读临时救助政策,告知出院后可申请临时救助,通过多重救助叠加,全方位兜底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民政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持续深化社会救助服务,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精准摸排困难群众需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救助准、服务实”,切实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来源:福安市民政局

编辑:郭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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