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做电诈“工具人”,福安有一人被拘!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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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对您说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溪潭派出所大力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诈骗发展趋势。9月5日,溪潭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出租、出借电话卡案,行政拘留一人刘某容。




经查,2023年5月,一次偶然机会,刘某容认识了一个朋友,并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几天后,违法嫌疑人刘某容在明知其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他人用于实施电诈犯罪活动。5月30日,该银行卡账户资金流水20余万元,刘某容非法获利5000元。

9月4日,违法嫌疑人刘某容在福安市城北街道被查获,到案后,刘某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容已被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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