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福安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攻略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7-03 11:13:11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上半年福安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现场确认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福安市的中国公民;

2.持有福安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3.2024年福安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安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安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韩(福安)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现场确认地点:



福安市政务服务大厅一层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


确认起止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9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口簿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核验不通过的,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认定机构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学科)。 

  9.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无法在系统上核验学历或普通话等级水平的申请人,应携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注意事项

申请人网上申请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其他事项




申请人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或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体检医院、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交人事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

请咨询福安市政务服务大厅一层社会事务综合窗口:0593-2130551(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来源: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