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挖掉腐败“人情地雷”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8日来源:人民日报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人民日报发布时间:2021-02-28 10:35:36
 

    □“沾亲带故好办事”心理是腐败的重要诱因。2010年底,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探索如何把亲情、熟人关系与公共权力隔离开来。

    □按中央有关要求,2010年,浙江省有7万多名领导干部报告了家庭财产、投资、兼职、家属子女从业等重要事项;全省所有市、县(市、区)的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一把手”全部实行了成长地任职回避。

  中国是一个很讲人情世故的社会,许多人都认为,“沾亲带故好办事,朝中有人好做官”。然而,这样的心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成为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我国现阶段许多腐败现象的产生都是由于对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和监督,导致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为家人亲友谋取私利。‘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浙江省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就是要通过体制性改革阻断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渠道,使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相分离,从而达到有效预防腐败的目的。”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说。

  1 不能让干部栽在“熟人”关系上

  堂弟开办娱乐场所,身为领导干部的兄长给予诸多照顾。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黄某向公安人员打招呼要求关照其堂弟,并接受堂弟送来的数万元钱款;

  以亲属名义收受贿赂,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某以儿子的名义,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某集团购买商品房一套;又由妹夫张某出面,以张某儿子名义向某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差价达17.1万余元;

  利用手中权力的影响力,为子女敛财提供方便。2010年,海宁市马桥街道党委委员沈某在担任该街道第三届全民运动会组委会副主任时,未经组委会集体研究就擅自以组委会的名义委托其儿子的广告公司,向81家企业收取赞助费,盈利额达57861元;

  ……

  近年来,浙江省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家庭从业行为多元化,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一家两制”现象屡见不鲜。

  温州市纪委副书记徐有平介绍:“从温州市这两年查处的案件来看,不少机关干部都栽在‘熟人’关系上,当讲关系、重人情侵入行政领域,协作共赢便被异化成了结党营私、权钱交易。”2009年,温州市率先出台了《温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回避的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同时规定,利益冲突的回避形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强制回避;对于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理措施。

  温州市的探索得到了浙江省纪委的肯定。省纪委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就防止利益冲突课题进行深入调研,在借鉴国内外有效做法和理念的基础上,于2010年12月率先在全国以省委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为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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