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停车超过“24小时”,福安交警是这样处置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0-11-30 19:27:58

近日,福安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加大巡逻力度,组织警力到城区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进行清理。


 

执勤人员对占用停车位超过24小时的车辆进行拍照和录像,按照“一车一档”建立档案。同时,及时联系车主在指定时间内驶离。对超过指定时间仍未驶离的,则将车辆拖移至龙潭隧道涉案停车场。(车主可携带好相关证件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咨询室进行处理。

下一步,福安交警将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最大程度的还于民。


24小时违停车辆曝光

违法车辆:闽JRZ122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D01206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JBD511
违法地点:湖滨南路


违法车辆:浙B353RU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JBL101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JFG333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JMT921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JU2799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A05N32
违法地点:天马路


违法车辆:闽JJP065
违法地点:穿山路


违法车辆:闽JKC888
违法地点:穿山路

违法车辆:闽DU5U81
违法地点:湖滨南路


违法车辆:闽JLF931
违法地点:湖滨南路

《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机动车停放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的罚款。机动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

如遇24小时违停车辆,市民朋友可直接拨打“114选择挪车服务,114就会联系车主进行挪车。市民朋友也可向“福安交警”公众号提供车辆在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影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也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转自:福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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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