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11-11 16:50:51




巡察公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和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工作要求,经福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1日起,对城阳镇岩湖村、赛岐镇江兜村、溪柄镇溪柄村、上白石镇上白石村、下白石镇荷屿村、社口镇沙溪村、松罗乡南溪村、穆阳镇穆阳村、穆云乡桂林村、范坑乡范坑村、甘棠镇观里村、晓阳镇晓阳村、康厝乡康厝村、坂中乡坑下村等14个村开展“强基惠民”村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对市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和行管委等9个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潭头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所属各村,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宁德市委、福安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一组主要受理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落实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项目、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巡察二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关于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与制度执行,以及在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司法保障、市场竞争、政商关系处理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巡察三组主要受理潭头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福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