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中秋假期福安32名酒驾司机被查获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2-09-13 16:54:25



中秋佳节 
亲朋相聚喝酒?可以!
但酒后驾车?
那只能迎来与交警的相遇!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
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
9月9日至12日
福安交警在辖区范围内
组织开展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
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严格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守护人民群众度过安全、安心的团圆佳节




督查督战


宁德市交警支队、福安市公安局各级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全力投入行动

交警大队大队长林升旭、教导员陆国仁分别带队到各执勤点与执勤民警并肩作战,一同开展夜查、整治酒驾等工作。




严查严管






认真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特点,科学设置查缉区,拦截过往车辆,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及事故易发多发点段,有针对性布警开展夜查,第一时间将酒驾、醉驾危险行为管控在源头,消除在萌芽阶段。




在严查严控同时,执勤人员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讲解酒醉驾、毒驾、无证驾驶、“一盔一带”的危害性与重要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有效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查处战果


行动期间
共出动警力85人次
查纠各类交通违法576起
其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6起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6起
车辆超员超载13起
涉牌涉证82起





案例曝光


开车不喝酒反复强调

仍有人冒险酒驾

下面蜀黍就来曝光酒驾案例

01

9月10日00时,郭某驾驶闽JFG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9月10日1时,陈某驾驶闽J06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9月10日1时,沈某商驾驶闽JFH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金山南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沈某商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9月10日00时,占某华驾驶闽J67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福安市九福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占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占某华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05

9月10日19时,徐某林驾驶闽JKH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经福安市坂中职专北路公交站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徐某林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徐某林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扣12分的处罚。


06

9月12日21时,丁某桥驾驶陕A9XXXM号小型普通客车行经赛盐线21KM+200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当场对丁某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丁某桥处以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扣12分的处罚。









福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行动还在继续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目标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时刻谨记——遵守交通法规!
做文明驾驶人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 宋诗莹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