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某店以经营咖啡为主,小食为辅,油烟排放也应……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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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12345"投诉平台上接到关于“阳头街道某咖啡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投诉。
接到该案件线索后,城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理。经核实,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对该店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提出油烟扰民问题整治意见,要求店主限期整改。
接到群众投诉件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该店行政执法。该路段属于老旧小区,规划建设时未设置专用油烟排放管道,该店负责人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建立清洗台账。该店负责人表示,店铺平日以经营咖啡为主,小食为辅,并不会产生大量油烟,若能取得店铺楼上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再予改造户外排烟管道。7月12日,再次接到群众投诉,城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该店复核。经核实,该店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正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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