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季装修 这些“敏感区域”要关注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来源:宁德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宁德网发布时间:2012-08-22 00:23:13
  宁德网消息 (记者 王东东 洪敏毅) 立秋,年过半,传统装修旺季9月即将到来。日前,记者从宁德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今年截至8月15日,全市12315申诉举报信息系统受理消费者关于家装服务、装修建材的申诉举报共71件。据12315系统显示,消费者申诉涉及到的建材以瓷砖、木地板、套装门、洁具等居多,申诉焦点不外乎建材质量以次充好、实物与样品不符,商家夸大宣传,家装公司擅自更改合同或施工保量不保质,售后服务不到位、一锤子买卖等方面。装修旺季即将到来,工商提醒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要擦亮双眼,对一些常见的装修问题可以提前预防,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提醒:

  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坚持自主购买不要偏听偏信

  日前,市民陈先生因家中装修向某陶瓷批发部订购了一批瓷砖,购买时商家表示该批瓷砖属一级品,可能有些微瑕疵。待瓷砖贴好后,消费者才发现瓷砖存在严重色差,整面墙斑驳难看,向商家索赔遭拒后遂拨打12315电话求助。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承认当初未清楚告知消费者瓷砖存在的实际问题,最终补偿300元损失,得到消费者谅解。

  据市12315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尚无有关瓷砖色差等问题的强制性标准,因此消费者在订购瓷砖时一定要与商家沟通协商清楚,要坚持自主购买的原则,不要偏听偏信商家或者装修公司的意见。要问清商品的产地、来源、品次,收货时要特别注意瓷砖的外包装是否完好,瓷砖是否碎裂,与样品是否一致;装修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

  案例提醒:

  家装售后服务“翻脸”

  应事前确认购买合同与售后服务范畴

  市民任先生在东侨某地板店购买金刚板共计8600元,安装一个月后,发现地板拱起,任先生要求经销商派工人来修理,但经销商一直拖着不给处理。无奈之下,任先生向东侨工商局12315台投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三包期限内地板店应该无条件给予消费者修复、更换,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过工商人员现场调查、调解,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地板店负责给任先生修复并更换变形的金刚板。

  金刚板不仅材料重要,安装也很重要。工商人员表示,售前售后商家态度反差较大,也是消费者的普遍遭遇。很多消费者表示,商家在收了钱之后,就会一改售前的热情态度,在售后服务方面变得迟缓。 一些经销商为了降低成本,虽然承诺上门安装,但是聘请的却是经验不足的工人操作,为日后的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装产品时,要对安装工人的资质进行确认,并看清楚购买合同和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范畴,确定日后遇到问题时可得到解决后,再购买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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