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醒:
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坚持自主购买不要偏听偏信
日前,市民陈先生因家中装修向某陶瓷批发部订购了一批瓷砖,购买时商家表示该批瓷砖属一级品,可能有些微瑕疵。待瓷砖贴好后,消费者才发现瓷砖存在严重色差,整面墙斑驳难看,向商家索赔遭拒后遂拨打12315电话求助。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承认当初未清楚告知消费者瓷砖存在的实际问题,最终补偿300元损失,得到消费者谅解。
据市12315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尚无有关瓷砖色差等问题的强制性标准,因此消费者在订购瓷砖时一定要与商家沟通协商清楚,要坚持自主购买的原则,不要偏听偏信商家或者装修公司的意见。要问清商品的产地、来源、品次,收货时要特别注意瓷砖的外包装是否完好,瓷砖是否碎裂,与样品是否一致;装修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
案例提醒:
家装售后服务“翻脸”
应事前确认购买合同与售后服务范畴
市民任先生在东侨某地板店购买金刚板共计8600元,安装一个月后,发现地板拱起,任先生要求经销商派工人来修理,但经销商一直拖着不给处理。无奈之下,任先生向东侨工商局12315台投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三包期限内地板店应该无条件给予消费者修复、更换,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过工商人员现场调查、调解,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地板店负责给任先生修复并更换变形的金刚板。
金刚板不仅材料重要,安装也很重要。工商人员表示,售前售后商家态度反差较大,也是消费者的普遍遭遇。很多消费者表示,商家在收了钱之后,就会一改售前的热情态度,在售后服务方面变得迟缓。 一些经销商为了降低成本,虽然承诺上门安装,但是聘请的却是经验不足的工人操作,为日后的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装产品时,要对安装工人的资质进行确认,并看清楚购买合同和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范畴,确定日后遇到问题时可得到解决后,再购买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