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0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11-08 13:19:12
关于福安“芦春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五期
申购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来电反映情况
核对结果补充更正的公告(二)
2023年10月24日,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在福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日福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了福安“芦春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第五期申购对象名单和公示电话,并在各乡镇街道公告栏同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4日开始,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
公示期间,市住建局收到城管部门来函,要求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第三条,即“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予以优先分类保障。”之规定,给予公示名单内的三户符合申购条件的环卫工人家庭(序号339吴芳莲、序号552钟林法、序号791陈发祥)给予优先摇号资格。
经研究,拟对从事“环卫工人”行业工作连续工龄在5周年及5周年以上的一线环卫工人,给予优先摇号资格,并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认定文件。
根据城管部门随后提供的3人相关信息文件,截止2022年10月31日(本轮经济适用房申请截止日),上述3人中:1人为在岗一线环卫工人,但连续工龄为1年零2个月,不满5周年,不符合优先条件;1人自1990年6月起从事一线环卫工人岗位工作,2023年9月退休,至申请截止日累计从事一线环卫工人工作32年;符合优先条件;1人自2000年1月起从事环卫一线工人岗位工作,截止申请之日仍在一线环卫工人岗位上工作,累计22年,符合优先条件,现予以公告如下:
此次补充更正后,参与本轮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家庭共794户,各类优先对象共34户。
特此公告。
来源:福安市住房和地产业发展中心
编辑:王雯秋
审核:林衍 陈菁婧 阮珊妮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