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牌,福安交警护航学生安全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6-29 10:40:33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福安交警按照“一校一策”工作方案,走进福安市高级中学,开展电动自行车加装校园车牌工作。









张贴标识牌

民警在前期校园车辆摸排工作基础上,依次为登记审核的学生的电动自行车张贴标识牌。该标识牌以学校名字首字母缩写开头,通过年级加序号的形式为车辆编号以实现精细化管理。民警还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呼吁同学们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

福安交警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有标识牌的电动车强化交通守法管理,与教育部门、学校建立通报联勤机制,将日常路面勤务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并通报学校,并进一步加大该项举措的推行力度,在其余中学进行试行。


交警提醒


未满16周岁学生

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

为了学生出行安全

希望学生和家长们

积极配合 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6周岁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车,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但不得骑最快时速达到25km/h以上的超标电动车上路)。




 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须知 



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

(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三)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四)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不得逆向行驶;

(六)不得竞速追逐;

(七)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信工具或者单手扶持行驶;

(八)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王雯秋

审核:林衍 陈菁 阮珊妮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