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19 09:28:13
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福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传导社会正能量,由福安市委、市政府主办,在全市政法系统评选“十佳政法干警”投票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此次“十佳政法干警”评选的范围为全市政法系统的在编在职干警,且原则上从事政法工作5年以上。经过前一阶段我市政法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组织复核,20名正式候选人已经产生,其基本情况已在福安电视台、福安新闻网、“今日福安”微信公众号、莲池广场LED屏等宣传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按照评选活动工作进度安排,决定从2月3日9时起至2月17日(正月初十)17时止,在“今日福安”微信公众号开通投票平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投票。网络投票规则:投票前需先关注“今日福安”微信公众号,再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方可进入投票页面。每个微信号限投一票,可选10人以内(含10人)进行投票。为保证投票的公平公正,组委会严正声明:凡是有利用不良软件进行刷票等各种违反活动规则、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清零违规刷票票数、取消参评资格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望大家正确对待网络投票,诚信参与,遵守活动规则,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评选环境。(附:“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主要事迹) 福安市“十佳政法干警”评选组委会2016年2月3日 “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主要事迹(按姓氏笔画排序) 1号候选人:王少金 王少金,女,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该同志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立足岗位,踏实肯干,连续三年考核等级优秀并获市委嘉奖。虽为“年轻女法官”,已有五年审判经验,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达1100多件,年结案数均位居全院前列。勇于承担重任,不推脱不畏难,成长为办案骨干,攻坚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办案之余,刻苦钻研业务,撰写的多篇论文分获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征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撰写的多篇案例刊登在福建审判、法学学会等各类法学期刊中。毕业初始便立志扎根基层,甘于平凡,始终信仰法律,秉持公正,时刻践行“身披法袍,心存道义,慎独、慎言、慎判”。2号候选人:牛滢 牛滢,男,198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该同志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2012年从刑侦、打黑除恶一线,转到禁毒工作一线,本着对党、对人民和对公安事业高度热忱的信念,主动融入全民禁毒大局,坚定开展“剑盾”、“亮剑”、“雷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特别是在主办部督“2015.1.29”跨省贩毒案中,身先士卒,指挥有力,措施果断,一举缴获冰毒毒品3.2公斤,一网打尽跨省贩毒团伙,成为我市目前破获的最大一起贩卖冰毒毒品案件。负责涉毒案件侦破这3年来,先后破获部督案件2起、省督案件5起,使福安吸毒人员万分比在全区大县最低,实现我市禁种铲毒工作“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以“独特视角引领专业的侦查取证方向”办理“零口供贩毒案”的经验做法,得到检法同行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刀尖上工作的人民警察”。从警十三年来,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5次。3号候选人:刘允 刘允,男,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该同志是事故处理岗位标兵,从警以来共处理各种交通事故案件计6000多起,没有一起提起复核或上诉的案件。该同志是保持案件侦破率在95%以上的侦破案件、缉拿逃犯的能手,是主持《交警大刘说事故》交通安全宣传电视节目的明星警察,是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库专家,是传授基层民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知识的警察老师,同时作为新时期的交通警察,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推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处机制、简易事故下放农村中队、派出所快速处理机制、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改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曾多次被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评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网行动、社会管理创新战役“先进个人”和“执法标兵”,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4号候选人:汤少华 汤少华,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严重罪案侦查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12年的从警生涯,该同志办案追逃的足迹遍布全国各省市,共参与侦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0多起,打击处理各类罪犯500多人,近年来成功破获由中央政法委督办的陈某铃被伤害案,公安部督办的 “2010、5、12系列电信诈骗案”、 “2015、6、16系列贩卖婴儿案”,省公安厅督办的 “2014陈某诈骗案”、“2015、1、4持枪寻衅滋事案”,宁德市公安局督办的“阮某锋故意杀人案”、“杨某军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2012年主持重案中队工作以来实现了命案现案破案率100%。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省公安厅授予刑侦系统“网上办案能手”称号,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5号候选人:阮晶 阮晶,男,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第一警务中队中队长。自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在法制、禁毒、打黑、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岗位工作多年。第一警务队担任着城北辖区内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是城北派出所的主力尖刀部队。城北辖区地广人多,治安形势复杂,作为中队长,该同志大力开展治安整治行动,以打击“黄、赌、毒”为切入点,冲击、摧毁各种赌场、毒窝、卖淫窝点,整治治安乱点,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期间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3起,治安案件600多起,查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00多人,2014年中队伤害案件破案率达到92%,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三年来辖区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均达到100%。曾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2010年、2011年被评为福安市优秀公务员,2014年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6号候选人:杨浩 杨浩,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该同志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在侦查监督科办理案件89件112人,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均做有罪判决。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对监管违法行为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多份,针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向市法院发出酌情从重处罚建议书9份,批准逮捕并起诉在押罪犯再犯罪案件1件1人,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稳定。2015年兼职务犯罪预防科和研究室工作,并协助办理反贪、反渎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之余,积极宣传检察主旋律,散文、诗歌、杂文被福建法治报采用20多篇,论文被高检院、省院、市院采用10多篇。7号候选人:吴幼清 吴幼清,女,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二级检察官。从检20多年来,该同志对工作精益求精,敢于监督,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尽职尽责。严格把握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共主办审查逮捕案件500多件,审查把关1400多件,所办理案件未出现捕后判无罪、绝对不诉、撤案情形。尽职尽责保障民生,主动介入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欠薪等危害民生案件的专项整治,积极参与问题米粉、工业松香拨毛、销售假药、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等专项打击活动。认真探索侦查监督机制,推动检察院与公安局达成对派出所刑执法开展监督、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等,促进侦查部门执法规范化水不断提高。曾9次被评为市检察院先进工作者;2010年、2013年被评为“福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8号候选人:张明凤 张明凤,女,198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不怕综合部门事小、事多、事杂、事繁,能勤于思索,踏实肯干,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先后撰写各类综合文字材料150余篇次,所撰写的信息、宣传文稿多次被上级检察院及国家级、省级等新闻媒体采用,并积极协助做好院内队伍建设、品牌创建等多项机制创新及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单位等工作。由于工作表现较为突出,于2012、2013、201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先进工作者”,2012、2013年被福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嘉奖;2013年被福安市委、市政府授予“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9号候选人:陆雯陆雯,女,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司法局坂中司法所所长。该同志于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在司法局多个岗位任职,特别是在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间,凭借扎实的业务知识功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所调解及社区矫正工作,致力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所辖社区服刑人员无脱漏管,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0余起,有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基层司法所能当好地方党委、政府参谋,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得到普遍好评。先后获得“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福建省优秀司法所长”等称号。10号候选人:陈琼 陈琼,女,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该同志自2010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工作勤勉敬业,耐心细致,始终注重对青少年的维权工作,寓教于审,审防结合,挽救失足少年;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融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家庭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重要责任,积极参与开展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犯罪预防、回访帮教、司法救助等延伸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6年来,共审结涉少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478件,并对75名少年缓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帮助40余名失足少年复学、就业。所在少年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被授予“宁德市法院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以及被福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嘉奖。11号候选人:陈强 陈强,男,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中队长。该同志从警16年,2012年担任城北派出所第六警务队长,组建警摩队,快速出警处理交通事故、快速疏导交通、快速查处交通违停,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娴熟过硬的业务技能净化交通环境,保城区交通畅通安全。2014年参加巡特警队工作,创新“快”“练”“捕”“防”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建立“以训为战,以战促训”的“战训合一”训练思路,强化常态练兵,研发战术战法,大大提升巡特警队伍的战斗力。该同志多次在处置警情中英勇无畏,不怕牺牲,冲锋在前,圆满完成警情处置任务。2014年12月,在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暨综合对抗考核比武中,获得教官比武的第二名,并被评为宁德市优秀教官。2015年被评为宁德市劳动模范,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12号候选人:陈建鹏 陈建鹏,男,199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消防大队韩城中队班长,现为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学员。该同志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的参加军事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的军事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不断探索带兵方法;扎根基层,任劳任怨,时刻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该同志默默无闻地奉献在平凡岗位上,任劳任怨、不辞劳苦,无私奉献。曾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支队“嘉奖”3次,获得省“五四青年奖章”和宁德市武警支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大队表彰。13号候选人:林海 林海,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城阳派出所副所长。该同志先后在福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穆阳派出所、韩阳派出所、打黑除恶专业队、城阳派出所工作,工作期间先后参与破获了12.24特大制贩毒案、郑某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5.12金店抢劫案等一批大案要案。近3年来,林海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5名,其中逃犯 35名,破获各位违法犯罪案件 438起,帮助群众782名,解决群众户籍问题343个。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2009、2011、2013年获福安市公安局个人嘉奖;2012、2013年获福安市政府优秀公务员,2012年获福安市公安局清网行动先进个人,2013年获福安、宁德两级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第一名。14号候选人:林永明 林永明,男,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教导员。该同志自2010年担任福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以来,先后查办了福安市广电系统、扶贫系统、宁德市水利系统、供电系统、医疗系统、教育系统、金融系统、“两违”背后职务犯罪受贿窝串案件36件41人等大要案,以业务熟练、作风过硬、严守办案纪律而得到领导、同事的认可。多年来,该同志坚持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不断加强检察系统的纵向和横向配合,如2014年查处的医疗系统窝串案中,在案源共享、人员整合等方面与周宁、寿宁、霞浦等院开展合作,在全区共查办药品回扣行受贿案件28件28人,取得良好成绩。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入选福建省检察系统侦查人才库。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努力提升年轻人的办案素养,积极培养业务骨干,起到较好的传帮带作用。15号候选人:林劲松 林劲松,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法院畲区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从2010年起,每年审结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均达200余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做到案结事了,案件调撤率达70%,包括多起有可能引起群体性纠纷的涉农案件,使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取得较为满意结果。在赛岐人民法庭工作期间,与庭室成员共同努力,赛岐法庭蝉联两届(2008-2012)十佳法庭荣誉称号;2012年获全国优秀法庭荣誉称号。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年度考核为优秀,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6号候选人:黄平 黄平,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司法局城南司法所助理员。该同志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范坑乡司法办主任、城北司法所所长兼任城北综治办主任,2013年至今在城南司法所工作。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30余年来,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几十年如一日,无怨无悔,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低调做人,认真做事。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人民调解热情耐心,社区矫正严谨有序,普法宣传细致深入,经常自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多次被省综治委、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司法厅以及宁德市、福安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17号候选人:雷华龙 雷华龙,男,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该同志于2009年7月经省委组织部考核选调福安法院工作,工作期间,服从领导、团结同事,明辨是非,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担任书记员期间,共完成1800余件刑事案件的庭审记录、送达、执行等工作,2013年6月被任命代理审判员后,更加刻苦钻研,经常性加班。两年多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审结一大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因表现突出,审判业绩显著,连续五年被评为市法院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院三项工作先进个人,其中2010年、2012-2014年被评为党的机关优秀工作者,并因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18号候选人:詹位荣 詹位荣,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中队长。从警十三年,扎根基层社区,严格执法办案,公正清廉,深受辖区民众好评。该同志是城北派出所公认的“数据库”“活地图”,舍小家、顾大家,把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到工作中,积极参与社区内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近三年来共查处治安案件150多起,刑事案件十余起,处理违法人员上百人,提供线索帮助其他警种部门和外地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十多起,保社区的一方安宁。多年片警历程,做到辖区治安始终比较安稳,未发生一起消防责任事故,调处的案件纠纷没有一起被反映违纪违法,没有一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1年获优秀公务员,2012年获“全省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专项活动”成绩突出个人, 2015年获个人嘉奖。19号候选人:缪光华 缪光华,男,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阳头派出所第二警务队中队长。该同志从警14年,历经交通、治安等不同岗位,2012年任现职以来,带领中队民警负责接处警、治安交通管理及承担应急处突任务,同时还管理一支近60人的武装巡逻协勤队伍。接处警中,近三年来带领民警接处警达13000余起,做到出警及时、认真处警,力求群众满意;治安交通管理上,注重加强巡逻防控,网格细化巡逻方案,实施主动打击违法犯罪,共查处收缴管制刀案件具85起160余把、涉毒案件123起228人、偷盗案件48起、抓获在逃人员31人、查获酒驾69起、醉驾20起、毒驾60起、救助群众832人,为平安福安、美丽福安建设做出了努力。2010年以来4次荣获市公安局嘉奖,2013、2014被评为福安市优秀公务员。20号候选人:薛少平 薛少平,女,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安市公安局女子护学岗中队中队长。从警22年,该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开拓进取。特别是2012年调任现职以来,总结创新了“五心服务”工作机制,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同时,延伸开展了“助学”“敬老”“进社区”等密切警民关系的特色活动,组织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80余场,为群众办好事实事3500多起,特别是搭建了爱心助学牵手平台,目前已帮助135名贫困生继续学业,被学生们亲切地称为“警察妈妈”。福建电视台、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她在护学、助学及敬老过程中的事迹,助学故事还被编入《最美警察》一书。曾先后被评为省“青年文明号优秀号长”、省“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巾帼志愿工作者”、宁德市“五一巾帼标兵” 、宁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并入选“福建好人榜”。而在她的带领下,女子护学岗中队也荣获了全省“十佳基层政法单位”等20多项省市级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成为我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先行者。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