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统计局招聘22人,要求40周岁以下……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5-18 17:08:22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专职指导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保密纪律意识较强;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及学历;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 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安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1号楼四层);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岗位要求,筛选报名者简历,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郑女士,0593-6382730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通过面试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1年,试用期1个月,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试用期工资30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3300元(含五险)。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用工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2.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确认→简历筛选→面试通知→面试考核→择优用工。

福安市统计局
2023年5月18日



来源:福安市统计局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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