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超”必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大曝光!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3-09-11 17:28:05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部署,近期,福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案例曝光


01


9月4日16时2分许,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民警在福安市富春大道路段开展货车专项检查时,发现前方一辆车牌号为赣CB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存在超载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25000kg,实载35580kg,超载率达42%。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对车辆所载货物实施分车转运,达到车辆核定核载质量后予以通行。并依法对驾驶员曾某铃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02


9月6日7时29分许,交警大队机动勤务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国道104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HMXXXX的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4490kg,实载6670kg,超载率达48.55%。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超载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责令其将车上货物卸下转运。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雷某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03


9月6日13时31分许,交警大队机动勤务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国道104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JWU032的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4495kg,实载6150kg,超载率达36.81%。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超载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责令其将车上货物卸下转运。随后,民警对驾驶员林某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04


9月7日14时14分许,交警大队机动勤务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国道104路段,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JSXXXX的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4440kg,实载5900kg,超载率达32.88%。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货车超载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责令其将车上货物卸下转运。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范某付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05


9月7日14时55分许,交警大队赛岐中队执勤民警在国道104线2153KM路段,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渝DX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核查,该货车核载31000kg,实载44650kg,超载率达44%。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陈某铃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06


9月8日9时20分,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新华南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闽ADXXXX的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涉嫌超载,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磅核查,该车核载4495KG,实载6150KG,超载率达36.81%。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货车超载的危害性,责令其将车上货物卸下转运。并依法对驾驶员魏某兴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自觉抵制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来源:福安交警

编辑:宋诗莹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陈菁婧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阮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