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最新通知!医保住院分娩待遇提升!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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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

宁德市基本医保住院分娩

市内报销政策调整!




根据《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宁德市基本医保住院分娩报销政策的通知》,宁德市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提升基本医保参保人宁德市内住院分娩报销比例


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分娩报销比例提升至三级94%,二级及以下10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分娩报销比例提升至市级75%、县级90%、乡镇级100%




宁德市住院分娩政策

调整前后对比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注:调整前,住院分娩按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例1




宁德市职工医保在职女性参保人员小吴在宁德人民医院(即蕉城区医院,市内二级医院)住院分娩,产生医疗费用6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5400元,医保外费用600元。如果按照调整前医保住院待遇标准91%的报销比例和400元的住院起付线,报销金额为:(5400-400)×91%=4550元;如果按照调整后100%的报销比例政策,她可报销的金额为(5400-400)×100%=5000元。政策调整后,小吴住院分娩可得到的报销金额增加了450元(5000-4550=450)。

2




宁德市职工医保在职女性参保人员小林在宁德市闽东医院(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分娩,产生医疗费用115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10500元,医保外费用1000元。如按调整前医保住院待遇标准90%的报销比例和500元的住院起付线,报销金额为(10500-500)×90%=9000元;如果按照调整后94%的报销比例政策,她可报销的金额为(10500-500)×94%=9400元。政策调整后,小林可得到的报销金额增加了400元(9400-9000=400)。

例3




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女性参保人员小黄在霞浦县医院住院分娩,总共医疗费用7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6300元,医保外费用700元,如果按照调整前市内县级医院住院基本医保83%的报销比例和300元的住院起付线,她可得到的报销金额为(6300-300)×83%=4980元;如果按照调整后的90%的报销比例政策,她这次住院分娩可得到的报销金额为(6300-300)×90%=5400元。政策调整后,小黄实际得到的报销金额增加了420元(5400-4980=420)。







来源:宁德医疗保障

编辑:阮珊妮

复审:王雯秋

终审:林   衍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