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安局关于高考、高中学考、中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5-06-03 21:09:42
福安市公安局
关于高考、高中学考、中考期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5年高考、高中学考、中考即将来临,为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生活环境,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温书考试环境,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福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市公安机关就全市高考、高中学考、中考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
1.高考期间:6月6日-6月9日,福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高中学考期间:6月12日-6月15日,福安市城区、溪北洋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中考期间:6月18日-6月21日,福安市城区和赛岐、罗江、穆阳、甘棠、下白石等镇、街道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 ,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试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
福安市公安局
2025年6月3日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