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新闻网消息(陈言灿)福安市检察院严格按照省院、市院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科学推进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科学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本院的案件量对本院电子卷宗扫描工作量进行具体测算,全院年平均收案780件、案卷1450册,据省院电子卷宗制作工作量的测算统计,在熟练操作且卷宗装订质量较高的情况下制作一本电子卷宗的时间约为60分钟,据此本院一年的电子卷宗制作工作需要1450个小时以上,每月22个工作日,则每个工作日至少需要花5.5个小时连续不停的工作才能完成此项工作上,且在前期案卷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耗时更长,按此工作量,需要配备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电子卷宗的制作。
二是案管牵头、分工协作。案管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写关于设立电子卷宗制作室的建议方案呈报检察长,由案管办牵头,以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为原则,系统运行所需硬件设备的购置、制作场所的建设由行装科具体负责,案管部门和技术部门予以配合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的升级完善、运行维护;保密工作由技术部门具体负责,案管部门予以配合;电子卷宗制作人员调配工作由政治处负责,人员培训工作由案管办负责。
三是积极统筹、强力推进。一方面,认真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电子卷宗制作使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电子卷宗制作室管理制度》及《电子卷宗制作室保密规定》的草拟工作,确保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侦查机关,并将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后纸质卷宗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后拟写《关于配合做好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函告侦查机关及我院自侦部门,为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运行早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