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拨打电话,就有可能涉嫌“手机口”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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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为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紧盯线索深入研判,快速抓获3名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





7月22日,刑侦大队接上级下发线索,快速开展侦查,经深度研判,确定嫌疑人王某某等3人涉嫌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随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福安某小区附近快速将其抓获,成功查破一起利用“手机口”电信网络诈骗案。

经查,嫌疑人王某某用手机浏览网页时,看到一条时薪450元的高薪兼职,贪财心切的王某某立即联系上线客服,按照上级客服指导,使用自己手机拨打电话实施“手机口”电信网络诈骗。随后,余某某、吴某某受其利益引诱,也提供个人手机卡实施“手机口”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嫌疑人王某某等三人对使用“手机口”实施电信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强制措施,余某某、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手机口”是指两部手机通过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不特定受害人电话,进行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又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利用“手机口”实施诈骗多为购物退款、冒充公检法办案、注销贷款账户、代办信用卡诈骗等类型。遇到“客服”“工作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点击链接进行转账,最安全的方式是亲自拨打相关部门公布的官方电话或者亲自到相关部门办公地点进行核实。同时,杜绝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手机卡等行为,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便利或者受雇于诈骗人员,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



来源:福安公安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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