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才子女入学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福安布局,切实解决我市人才子女就学问题,积极营造聚集人才的良好环境,现就2025年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
(一)宁德市级及以上认定对象:
1.省级以上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福建省引进生、福建省博士选调生;
2.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特支人才、宁德市乡土人才、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二)福安市本级认定及评价对象:
3.福安市特支人才、福安市乡土人才、福安市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
4.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三等奖以上的前5位主要完成人;
5.承担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技术转移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中排名前5位的项目实施负责人;
6.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获得宁德市级以上创业项目评审扶持的法定代表人;
7.福安市教育及卫健系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8.从外地引进在福安市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具备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引进前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9.在福安市数字文创企业中,综合粉丝量达到1亿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拥有粉丝量达1000万及以上的IP账号个人;
10.福安市现有认定期内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获纳税标兵、亿元纳税标兵、纳税大户、农业纳税标兵、农业纳税大户、科技创新企业等企业中的法定代表人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高管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适用条件
1.申请人工作地点在福安市辖区内,子女符合入学年龄条件。
2.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目前需在岗在聘。
3.属于企业人员的,必须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其中,对于符合第10类对象中的企业法人不将个人缴纳社保作为必备条件。
4.除宁德市级及以上认定对象外,其他已有城区“三办一镇一乡”户籍的人才子女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不予受理。
5.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入学安排
1.入学范围安排。本文件入学范围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两个阶段,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优先安排进入福安市城区内学校就读。需从城区外转入的,按转学规定办理;已在本市城区就读的,则不再重新安排。
2.填报志愿安排。申请人必须填满3个就读意向学校,且服从志愿调剂安排(有关学校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见申报表)。
3.资格审核安排。申报对象资格由市人社局初审,市委组织部复审,并征求市纪委、综治等部门意见,确认资格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入学安排。
4.意向学校安排。第一志愿无法满足时,市教育局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按就高原则优先调配,优先满足宁德市级及以上人才对象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四、提交材料
1.《福安市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子女户口簿(若申请人和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
4.申请人有关人才认定证书或文件(符合第1、2、3类的对象需提供);
5.申请人全日制毕业证或学位证(符合第8类的对象需提供);
6.申请人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第7、8、10类的对象需提供);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符合法定代表人条件的对象需提供);
8.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证明及近一年个人工资流水银行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符合企业高管条件的对象需提供);
9.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证书(需体现聘任岗位);
10.申请人社保缴交记录(该项为除法人外的企业身份人员提供);
11.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符合第4、5、6项的对象需提供)。
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以备存档。
2.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通知仅适用于2025-2026学年人才子女入学。
4.申请人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到福安市“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联系人:郑培梅,联系电话:8988550,逾期不予受理。业务咨询:廖长华,联系电话:6338008。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另行研究解决。
来源:福安组工
编辑:阮珊妮
审核:林衍 陈菁婧 王雯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