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结婚,福安男子到女友家中偷嫁妆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陈明丽 罗彦霏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11 14:39:37
福安新闻网消息(陈明丽 罗彦霏)没钱结婚怎么办?这是摆在许多年轻小情侣面前的现实难题,有的人为此打几份工拼命赚钱,然而有的人为了金钱却动起了歪脑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不仅结不成婚,还要在牢房中度过。日前,福安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该案的被告人王某正是因为无钱娶其女友而走上了盗窃的犯罪道路,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间,被告人王某在福安市城区实施盗窃2起,涉案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42万余元。2012年8月,被告人王某到福安市城阳镇秦溪村其女友陈某红家中,盗走同住的被害人林某、陈某瑞(陈某红姐姐)二楼卧室的拉杆箱中的一对黄金耳坠、一个黄金手镯、二条黄金项链、三枚黄金戒指,共计重100余克,价值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这些首饰正是陈某端的嫁妆。2014年9月,被告人王某到福安市城南街道闽东医院停车场内,盗走被害人雷某某停放该处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经福安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上述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200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回返还被害人。该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案件情况,故作出上述判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盗窃、抢劫、勒索等不正当方式取得的财物,不仅财物的所有权不会转移到自己身上,反而还会因此招致牢狱之灾。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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