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男子被拘五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李文福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19 12:05:54
福安新闻网消息(李文福)近日,福安市湾坞镇一男子陈某华为了谋取私利,在其经营食品店后面的仓库内非法储存鞭炮,现陈某华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月29日13时许,福安市公安局湾坞派出所在日前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组织民警对湾坞镇浮溪村歧坪路13号的陈某华食品店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食品店后面的仓库内非法储存4000响的大地红鞭炮30个,300响的大地红排炮67个。湾坞派出所民警当场依法对危险物品进行证据保存,并依法将正在看店的陈某云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调查询问。 经查,该食品店为陈某云的丈夫陈某华所经营。同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华(男,现年36岁,湾坞镇浮溪村人)在民警的动员下,主动到湾坞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陈述了违法事实。湾坞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及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华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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