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证为“全家福安”新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正式成员的身份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冒用或伪造。
联盟成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全家福安”新媒体联盟自律倡议》,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维护联盟声誉。
二、证件管理与使用
成员应妥善保管本证,如遗失或损毁,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联盟办公室报备并申请补办。成员信息(如账号名称、联系方式、所属平台等)发生变更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联盟办公室提交更新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成员退出联盟(含自愿退出、强制退出)时,须在退出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证交还联盟办公室,不得继续以联盟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三、行为规范与自律
成员在创作和传播内容时,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虚假信息、低俗内容、恶意炒作、侵权盗版等行为。
成员之间应相互尊重、良性互动,不得利用联盟成员身份进行商业诋毁、恶意竞争或其他损害联盟整体利益的行为。
未经联盟办公室书面授权,任何成员不得以联盟名义对外开展商业合作、募捐、集资或发布联合声明。
四、景区免票权益使用
本证所列景区免票权益仅限联盟在册有效成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或售卖。免票范围以本证载明的景区及项目为准,超出范围产生的费用由成员自理。景区免票权益仅限联盟有效期内使用,成员退出联盟后自动失效。如景区政策调整或合作发生变更,以联盟办公室最新通知为准。成员在享受景区权益时应遵守景区管理规定,文明游览,不得利用成员身份扰乱景区秩序。
五、监督与违规处理
联盟办公室对成员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成员应配合提供必要的传播数据、内容链接等用于评估和管理。
成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联盟办公室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权益、强制退出等处理:
1.发布违法违规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转借、伪造或冒用成员证件谋取不当利益;
3.其他违反联盟机制或损害联盟声誉的行为;
六、附则
本证试行一年,本注意事项由中共福安市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联盟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本注意事项进行修订,修订后通过联盟微信群统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盟联系人:陈庭芳 办公室电话:6382936
免票景区:
持本证,可享受以下景区免票待遇(含所列范围内的小门票、观光车等):
白云山景区(含景区观光车)—— 免票
溪柄镇立峰村竹韵鹿境生态乐园 —— 免票
松罗乡金山大峡谷 —— 免票
天池草场(含小门票)—— 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