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住宾馆 男子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来源:福安新闻网作者:李文福 雷石珠责任编辑:宋诗莹阅读量:
来源:福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3-11 16:42:39
    福安新闻网消息(李文福 雷石珠)近日,福安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证入住宾馆的男子缪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使用的他人身份证。    6月4日凌晨1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城北街道棠兴路某宾馆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期间,民警发现该宾馆某房间身份证登记入住旅客为张某,而经核实后发现实际入住人员却是缪某(男,现年34岁,福安市穆阳镇人)与李某(女,43岁,福安市人),实际入住人员与登记不符。随即,民警将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人缪某带回城北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缪某供述了其于前几日在周宁县一朋友那得到此身份证,并于6月4日凌晨用该身份证登记入住该宾馆,直至2时许被民警查获的违法事实。福安新闻网www.fa-today.com 
作者:李文福 雷石珠责任编辑:宋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