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阳镇两商户因乱扔垃圾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福安新闻网责任编辑:陈菁婧阅读量: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24-09-07 11:56:36



随意倾倒垃圾

不仅会影响镇容镇貌

还会污染生活环境

……

一直以来

对于擅自乱倒垃圾的行为

穆阳镇综合执法大队

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方式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一起来看典型案例!



近日,该镇执法人员在百岁街巡查中发现,沿街部分商户在铺前步道上乱丢垃圾,严重影响镇街环境卫生,于是对相关商户予以拍照取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对相关人员处以10元罚款。商户意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今后将规范垃圾投放,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案例1

案例2

接下来,穆阳镇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古镇环境秩序。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坚决对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说“不”!

共同携起手来

共建美丽穆阳



延伸阅读



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或垃圾的,处以10元至50元罚款。



END


来源:好穆阳

编辑:陈菁婧

审核:林衍 阮珊妮 王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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